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17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人,实到董事 8 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CHUN-LIN CHEN 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推动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管理团队在董事会领导下,本着对公司和股东高度负责
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勤勉尽责、有效地执行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董事会认为 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 2024 年度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本
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通过各种方式了解、分析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在董事会审议重大事项前,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向公司充分了解情况,充分利用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地为公司发展建言献策,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规范、科学和高效,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在推动公司内控管理水平的提高与防范经营风险,健全财务管理与合法合规等方面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五)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对报告期内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出具了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王剑锋、马大
为、赖卫东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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