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2
证券代码:688202 证券简称:美迪西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期限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积极落实回购计划,确保在回购期限内尽快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以切实行动回馈投资者信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2025 年 1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
十六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回购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前述回购股份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其中,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拟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实际回购总量的 50%。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54 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2 月 28 日、2025 年 1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期限过半,公司尚未实施回购。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尚未实施回购的原因及后续回购安排说明如下:
一、期限过半未实施回购的原因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回购股份的用途为拟全部用于公司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或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当前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正在制定当中,为更好地安排此项事宜及发挥其激励作用,结合公司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激励相关工作安排、未来战略规划、窗口期等因素,对回购进程做了调整,以便后续回购程序的高效、有序推进。
二、后续回购安排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利益,并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积极落实回购计划。公司目前正在有序推进各项程序,确保在回购期限内尽快推进实施回购程序,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持续规范运作,以切实行动回馈投资者信任,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美迪西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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