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9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安世纪”、“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负责信安世纪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一、 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 保荐人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了持续
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人已与信安世纪签订承销与保荐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
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
交易所备案。 易所备案。
保荐人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访、现场检查等方式,了解信安世纪业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务情况,对信安世纪开展持续督导工
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
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 2024 年度,信安世纪在持续督导期间
4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须保荐人公开发表
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 2024 年度,信安世纪在持续督导期间
5 未发生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2024 年度,保荐人督导信安世纪及其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6 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行其
各项承诺。
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保荐人督促信安世纪依照相关规定健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治理制度。
8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 保荐人对信安世纪的内控制度的设计、
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 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信安世纪的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控制度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
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 有效执行,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
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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