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03-29
证券代码:688201 证券简称:信安世纪 公告编号:2025-007
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
时公司股本总额 31,715.38 万股的 2.07%。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与原则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一)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
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
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信安世纪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本公司同时正在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公告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并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由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议案。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已归属完毕,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因业绩考核不达标,对应的股票已由公司作废。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目前仍在实施中。
本激励计划与公司正在实施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系基于公司不同发展阶段所制定的员工激励机制,各期激励计划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65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715.38 万股的 2.07%。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除权除息事宜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或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范围及确定依据和权益分配情况
(一)激励对象范围及确定依据
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确定。
2、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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