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03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华峰测控
股票代码:68820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姓名:孙镪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蔡琳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姓名:徐捷爽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信息披露义务人四
姓名:周鹏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丰豪东路9号院5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是由于信息披露义务人孙镪、蔡琳、徐捷爽、周鹏签署的《一致行动人协议》到期终止不再续签,相关股份不再合并计算。不涉及持股数量的变动。
签署日期:2026年3月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不需要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峰测控”)中拥有权益的股份。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华峰测控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和委托的专业机构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11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14
第六节 后续计划......15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16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17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18
第十节 其他重大事项......19
第十一节 备查文件......2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15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16号准则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本报告书 指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
变动报告书
公司、华峰测控、上市公司 指 北京华峰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芯华控股 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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