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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26 18:36:35 股吧网页版
久日新材: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长参股公司回购承诺期限、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27


证券代码:688199 证券简称:久日新材 公告编号:2025-081
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参股公司回购承诺期限、放弃优先认购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鉴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股公司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兰纳米)未能按协议约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申报 IPO,已触发回购承诺条款中约定的相关情形,故普兰纳
米股东有权行使回购权。考虑到普兰纳米正处于战略调整与业务转型关键期,亟需稳定现金流支持核心业务发展,为支持其持续经营与长期发展,公司拟将原定
回购承诺期限延长 3 年半,即回购承诺期限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变更为 2028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普兰纳米拟新增注册资本 23.191317 万元人民币,阳光新能
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拟以 2,00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普兰纳米拟新增的注册资本 23.191317 万元人民币。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放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普兰纳米的2.90%股权将降低为 2.84%。普兰纳米股东之一解敏雨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解敏雨先生同时担任普兰纳米董事长;普兰纳米股东之一天津市瑞武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瑞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故解敏雨先生、瑞武基金、普兰纳米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延长参股公司回购承诺期限、放弃优先认购权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本次普兰纳米增资事项普兰纳米需按规定程序在其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变更登记手续。

相关风险提示:公司与普兰纳米其他股东尚未签署相关协议,最终的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实施过程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参与投资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 1,500.00 万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通过增资扩股的方
式参与投资普兰纳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7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2)。

鉴于普兰纳米未能按协议约定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之前申报 IPO,已触发回
购承诺条款中约定的相关情形,故普兰纳米股东有权行使回购权。考虑到普兰纳米正处于战略调整与业务转型关键期,亟需稳定现金流支持核心业务发展,为支持其持续经营与长期发展,公司拟将原定回购承诺期限延长 3 年半,即回购承诺
期限由 2025 年 6 月 30 日变更为 2028 年 12 月 31 日。同时,普兰纳米拟与阳光
新能源签署《关于天津普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阳光新能源拟以2,000.00 万元人民币认缴普兰纳米拟新增的注册资本 23.191317 万元人民币。出于整体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放弃前述新增注册资本的优先认购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普兰纳米的 2.90%股权将降低为 2.84%。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普兰纳米股东之一解敏雨先生为公司董事、总裁,解敏雨先生同时担任普兰纳米董事长;普兰纳米股东之一瑞武基金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瑞兴投资为公司关联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解敏雨先生、瑞武基金、普兰纳米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构成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包含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达到人民币 3,000.00 万元以上,且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00%以上,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再纳入累计计算范围,因此
本次放弃优先认购权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普兰纳米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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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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