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9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日新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久日新材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7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780.68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
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66.68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85,415.74 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 14,486.45 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0,929.30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津久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780.68 万股后实收股本的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423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8,000 吨/年光引发剂H4 酮项目(以下简称“弘润化工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预计总投资额 其中拟投入 实际已投入
募集资金金额 募集资金金额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6,637.72 5,000.00 761.86
8,000 吨/年光引发剂 H4 酮项目
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在弘润化工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公司拟新增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地点。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情况
公司在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新增“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内,弘润化工以北、高家垄路以南、砖桥路以西、湖南石化环氧丙烷项目以东”作为弘润化工项目的实施地点,新增实施地点与原实施地点均位于同一片区内且相邻,公司合法拥有新增实施地点的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新增前实施地点 新增后实施地点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
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内
湖南弘润化工科技有限公司 湖南岳阳绿色化工高新技 2012-11#宗地;湖南岳阳
8,000 吨/年光引发剂 H4 酮项 术产业开发区长岭片区内 绿色化工高新技术产业开
目 2012-11#宗地 发区长岭片区内,弘润化
工以北、高家垄路以南、砖
桥路以西、湖南石化环氧
丙烷项目以东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增实施地点的原因
鉴于弘润化工项目建设过程中需增设区域配电房、光引发剂 H4 酮(二期)
车间等附属设施,为完善募投项目的配套设施建设,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在充分评估当前项目进展及现有生产经营场所分布后,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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