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部门规章及《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天健所 2024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董事会认为,天健所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其内部质量管理体系能够确保其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条件
天健所成立于 2011 年,是由一批资深注册会计师创办的首批具有 A+H 股企
业审计资格的全国性大型会计审计服务机构,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天健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是国内首批具有 A+H 股企业审计资质的事务所,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024 年末,天健所合伙人人数为 241 人,注册会计师共 2,356 人,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04 人。天健所为 707 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7.20 亿元。天健所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房地产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教育,综合等。天健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544 家。
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天健所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费方华先生,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费先生 2006 年加入天健所,从事审计专业服务 20 年,一直在会计师事务所全职工作。费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10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自2023 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同时为公司的签字会计师。
天健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楼一沁女士,自 201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5 年加入天健所,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会员。楼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0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自 2024 年
开始担任公司的签字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红兰女士,自 2013 年加入天健所,并于 2011 年开始
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3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
会员。陈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 4 家 A 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自 2024 年
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2.诚信记录
天健所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所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及审计项目组成员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
天健所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要求,针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或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或相关服务业务设计、实施及运行了质量管理体系,为其在(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以及(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等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天健所根据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了相应的内部管理政策和程序,识别了相应的质量目标、质量风险以及应对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构成了天健所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
1.业务执行
天健所实施有效的一体化管理,在业务风险评估及分类、业务承接与保持、审计项目的监督、审计方法及质量管理标准等业务执行方面实施统一的制度和控制。天健所推行以合伙人主导的审计交付模式,充分发挥合伙人的核心和主导作用,引领专业人员高质量交付。
2.项目咨询
天健所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以支持合伙人和专业人员就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专业、审计和财务报告问题向事务所质控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进行咨询,对于与风险相关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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