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4 年度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将 2024 年内本人履行职责的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国杰,1971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山东经济
学院会计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ACCA,注册资产评估师,
中国证监会安徽监管局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2018 年 7 月至 2021 年 7 月)。
2008 年 12 月至 2010 年 9 月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
2010 年 10 月至 2019 年 9 月担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
质量控制及专业技术部总监,2019 年 10 月至 2022 年 12 月担任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2023 年 1 月至今担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质控部总监,2023 年 9 月至今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独立
董事的任职资格。综上,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
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次数、方式及投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认真审议董事会提出的全部
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结合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
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审计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
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任期内,本人未缺席或连续
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对于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除依法应予回避
的议案外,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截至 2024 年末 2024 年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姓名 任职状态 应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杨国杰 在任 5 5 0 0 否
(二)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
期内,本人按照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要求,按时出席会议,认真研讨文件,
为专门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4 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审
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2 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次,
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2024 年 本人应出席 本人实际出席
召开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6 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