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8
证券代码:688197 证券简称:首药控股 公告编号:2025-011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签署《经济发展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鉴于该项目投资总额较大,公司将密切关注信贷政策的变化及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在控制整体资产负债率的前提下,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统筹好未来经营现金流分布、外部直接或间接资金筹措情况;同时,建设资金将依据项目实施计划和进度安排分批投入使用,尽可能分摊集中投入的压力。经对公司流动性和营运资金需求进行评估,并进行了相关压力测试后认为,公司财务及现金流风险相对安全、可控。
2.公司须通过招拍挂程序获得协议约定的项目宗地,可能存在竞买不成功而无法在拟定地区取得建设用地的风险。此外,项目建设涉及办理项目备案、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尚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项目拟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均为依据当前内部规划所做出的排期及测算,系预估数,需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鉴于宗地交付进度、相关报批事项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设过程中也会受到工程进度与管理、设备供应、价格变化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同时,公司在研药物管线的临床试验及上市审评审批进展、未来市场地位及竞争格局的变化也将对产值、营收等指标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预计短期内该项目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4.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概述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市将在亦庄新城建设国际医药创新公园(BioPark),打造国际医药创新资源的引领区、集聚区,形成辐射带动北京南部地区发展、连接全球创新资源的医药创新中心,对于深度参与全球医药健康创新合作网络、完善医药健康生态具有重要意义。为积极响应政策号召,充分利用 BioPark 优异的产业集群及配套条件,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拟以自有及自筹资金不超过 7.87 亿元,在 BioPark 自主建设新的“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并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开区管委会”“甲方”)签署《经济发展合作协议》。该合作协议生效后,公司将按照招拍挂供应程序取得项目宗地,建设包括研发中心、质控中心、临床试验中心、销售中心及生产基地在内的公司新总部,建设期 3 年,并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 12 个月内正式投入使用。
前期,公司曾与经开区管委会、北京亦庄盛元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元投资”)共同签署《入区协议》、与盛元投资签署《首药控股新药研发与产业化基地厂房定制暨预租协议》(以下简称“《定制协议》”),约定原项目实施地点为经开区景园街 13 号院 66M2 地块,实施方式为盛元投资负责取得该地块土地使用权并根据公司需求定制建设厂房及配套设施,工程建成后出租给公司使用,在不违反相关土地利用政策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进行回购。近期,经友好协商,各方一致同意终止并解除前述《入区协议》《定制协议》,各方关于原项目的权利和义务即告终止,《入区协议》《定制协议》项下无任何争议或纠纷。
公司将在本次新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贯穿全流程、各环节的动态跟踪及可行性评价,通过对工程设计、施工进度、成本支出、质量安全等关键指标进行实时数据采集与分析,强化系统性风险防控能力,保障项目投资回报。
(二)决策与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7 票赞成、
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经济发展合作协议>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等的规定,本次交易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经济发展合作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1.协议对方名称: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性质:地方政府机关
3.其他说明:公司与经开区管委会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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