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6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53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建设的议案》,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脂肪醇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以下简称“烃基一线”)项目建设,该项目为公司利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建设的项目。公司保荐机构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10 月
16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921 号)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42.93 元,新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28,79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700.3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20,089.62 万元。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19)第 350ZA0044 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9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
使用 3,500 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用于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10,000.00 万元超募资金,利用现有的土地和已建成的生物柴油配套设施,新增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超募资金用于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项目的议案》(即“烃基一线项目”),同意将剩余超募资金34,918.73 万元用于投资建设“年产 10 万吨烃基生物柴油生产线”,不足部分通过自筹或者自有资金解决。根据上述调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承诺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非粮)及年产 5 万吨天然 56,100.00 56,100.00
脂肪醇项目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000.00 7,500.00
补充流动资金 10,000.00 10,000.00
小计 74,100.00 73,600.00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资金投资额
偿还贷款 3,500.00 3,500.00
新增年产 10 万吨生物柴油生产线 10,000.00 1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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