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40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及制定
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0 月 10 日,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上述议案的部分子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前,公司第五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
二、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调整“股东大会”统一规范表述为“股东会”。
(二)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职权:一是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专节,明确规定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二是修改股东会召集与主持相关条款,调整股东提案权持股比例,优化股东会召开方式及表决程序等;
(三)落实监事会撤销事项
删除监事和监事会专章及其他章节中涉及的“监事”“监事会”内容,监事会职权调整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四)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一是新增独立董事专节,明确独立董事的定位、独立性及任职条件、基本职责及特别职权等事项,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二是新增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专节,明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法定职权,并规定战略、薪酬与考核、提名等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职责和组成。三是新增职工董事等条款。
(五)完善内部审计工作的领导机制等内容。
(六)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无实质性修订。无实质性修订条款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编号、数字大小写、标点符号、目录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部分修订未予以逐条列示。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详见附件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公司章程变更登记备案的相关事宜,上述条款的修订最终以龙岩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的版本为准。
三、公司部分治理制度修订及制定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如下:
序 制度名称 修订/ 是否提交股东
号 制定 大会审议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2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3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4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修订 否
序 制度名称 修订/ 是否提交股东
号 制定 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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