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10-11
证券代码:688196 证券简称:卓越新能 公告编号:2025-037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在公司东宝生物能源分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举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下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10 月 7 日通过专人送达方式发送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春根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监事会成员经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担监事会职责,《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及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有关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特此公告。
龙岩卓越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10 月 11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