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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度生物: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
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立信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4 年度立信共为 693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主要行业: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收费总额为8.54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3 家。

(二)执业记录

立信为公司提供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等相关规定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2024 年 9 月 19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
会议和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严格审核

2024 年 8 月 19 日,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一致同意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事前沟通

2024 年 12 月 23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邮件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认真审阅

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
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三、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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