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或“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颜恩点(已离任),男,1988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 年至 2015 年任职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商学院,2017
年至今任职于上海大学管理学院,2023 年 10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上海仁度生物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发行的股份,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或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具有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能够在履职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无缺席
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的情况。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
序符合法定要求,各重大经营决策事项的履行程序合法有效,本人未对公司 2024
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公司各届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
会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事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数
颜恩点 2 2 0 0 否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因本人个人原因离任,故本人仅参加审计委员会 1 次会议。本
人认为,该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
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现场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履职期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电话沟通、线上
会议、现场调研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和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主动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沟通,并对公司 2024 年的内部审计
工作计划进行了重点了解。
(四)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履职期间内,公司在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会议前,精心组织准
备会议资料,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
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本人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
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审核,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
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
策的有效性发挥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
在本人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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