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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4-16 16:19:34 股吧网页版
仁度生物: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1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正在履行上海仁度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仁度生物”、“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对公司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的规范运作情况进
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范钰坤、魏德俊

(三)现场检查时间:2025 年 3 月 25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范钰坤、刘奕辰

(五)现场检查内容: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与公司董事长居金良进行访谈;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场所;查阅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召开的历次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文件;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制度文件;查阅公司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了解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是否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重大对外投资等相关情况。
二、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仁度生物的公司章程及公司其他内控制度,收集了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并核对了公司相关公告。

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 2024 年 8 月 28日 出 具 的 沪 证 监 公 司 字[2024]370
号监管关注函,公司在 2024 年 1 月 31 日的业绩预告及 2024 年 2 月 28 日的业绩快报
中,未能充分、审慎考虑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导致公司更正前后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母净利润差异较大,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 年修订,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针对上述问题,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切实提升会计处理规范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4 年 7 月 10 日出具的纪律处分决定书[2024]137 号,因仁度生物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业绩预告》与 2024 年 4 月 20 日披露的《2023 年年度业绩快报
暨业绩预告更正公告》中,关于公司业绩数据的差异幅度较大,上交所对仁度生物及公司董事长居金良先生、总经理于明辉女士、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蔡廷江先生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公司迅速启动整改,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强化责任意识和深化财务管理体系等措施,确保今后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声誉。

除此以外,根据对公司董事会文件、会议记录的检查,并通过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和分析,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仁度生物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交易及资金往来情况,并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访谈,本持续督导期间内,仁度生物资产完整,人员、机构、业务、财务保持独立,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仁度生物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分别与专户开立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核对了募集资金专户对账单及使用明细台账,并抽取了资金使用凭证,审阅了公司关于募集资金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核对了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内的募集资金账户对账单及资金支付凭证。

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以及专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相关财务资料,并对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访谈,经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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