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迪哲(江苏)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
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姜斌,男,1964 年出生,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肿瘤学博士学历,持有执业
医师资格。1987 年 7 月至 1993 年 9 月任上海第二军医大学南京军医学院内科教
研室助教;1993 年 9 月至 2005 年 8 月任上海第二军医大学长海医院呼吸科及肿
瘤科主治医师、讲师;2005 年 9 月至今任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九人民医院肿瘤科主任;2020 年 9 月至今,任迪哲医药独立董事。
(三) 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第一届及第二届战略委员会任职委员。
(四)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4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 亲自出 以通讯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
数 席次数 方式出 席次数 次数 未亲自出席会 出席次数
席次数 议
姜斌 6 6 6 0 0 否 3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战略委员会的会议共计 2 次,均未
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截至报告日,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3 次,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本人认为,战略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 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
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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