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3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5-027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归属结果暨股票上市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上市类型为股权激励股份;股票认购方式为网下,上市股数为1,336,500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1,191,000 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145,500 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总数为1,336,500股。
本次股票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 年 5 月 1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已完成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3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3、2023 年 1 月 17 日至 2023 年 1 月 30 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 年 1 月 31 日,公司
监事会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 年 2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3 年 2 月 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2)。根据该自查报告,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公司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
6、2023 年 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决议以 2023 年 2 月 13 日为 2023 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 8.3 元/股的授予价格
向 19 名激励对象授予 397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3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4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将 202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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