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29
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雪梅)
2024 年度,作为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规定、规范性文件以及《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青岛云路先进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立场,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董雪梅女士,1980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
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历任中国华腾工业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审计与风险管理部部长,现任北京建院(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
报告期内,董雪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主任委员。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进行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4 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
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及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本人自任职之日起便出席相关会议,并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供的各项会
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
挥积极作用,并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在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等方
面充分发表意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指导与监督作用,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
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
异议。2024 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 股东大会
独立董 本年应参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亲自出席 委托出 缺席 出席股东大
事姓名 加董事会 方式参 次未亲自参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次数 加次数 加会议
董雪梅 9 9 2 0 0 否 4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第二届董
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于提
交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
关部门和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具体如下:
序 会议 会议时间 议案
号
1 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2024.3.25 1、《关于 2023 年度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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