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9-24 19:43:25 股吧网页版
南新制药: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9-25


证券代码:688189 证券简称:南新制药 公告编号:2025-04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新制药”或“公司”)股东广州乾元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州乾元”)
持有公司股份 43,12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1%,其中 22,000,000 股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1 年 3 月 26 日上市流通;8,800,000
股为公司 2021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已于 2022 年 7 月 25
日上市流通;12,320,000 股为公司 2022 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
份,已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资金需求,广州乾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本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8,232,0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00%。其中,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2,744,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的,减持数量不超过 5,488,000 股,且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

本次减持计划的减持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若此期间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股、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应对上述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广州乾元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 √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 □否

股东身份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否

其他:不适用

持股数量 43,120,000股

持股比例 15.71%

IPO 前取得:22,000,000股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其他方式取得:21,120,000股

注:“其他方式取得”为股东通过公司 2021 年和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取得的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广州乾元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广州乾元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 不超过:8,232,000 股

计划减持比例 不超过:3.0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2,744,000 股

量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5,488,000 股

减持期间 2025 年 10 月 27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 IPO 之前取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

拟减持原因 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
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1)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自南新制药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南新制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南新制药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关于股份限制流通的承诺

若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 6 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 6 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则本企业持有的南新制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已发行的股份锁定期限自动延长
6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34289898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021-54509966/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