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1
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报告人:沈云樵)
本人作为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湖南南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审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沈云樵,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中国澳门永久居留权,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就职于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2009年9月至今就职于澳门科技大学,现任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誉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南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人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公司治理及合规管理工作,对企业合规、合同风险和法律监管有深刻理解。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保证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满足《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要求,拥有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确保在履职过程中能保持客观、独
立和专业判断。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董事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的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沈云樵 7 7 0 0 否 3
本人在任职期间内,担任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其中: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1
次。作为独立董事,在会议召开前,本人认真审阅各项会议资料,了解决策所需
信息;会议中,本人基于自身法律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就
各项议案发表意见,并就内部控制及日常关联交易问题提出合理建议,有效维护
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任职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所有
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表决通过。
(二)履职情况与现场考察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实地调研、与管理层沟通、与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沟通、电话问询、邮件沟
通等途径,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超过15天,本人依托法律专业知识,认真审阅会议
材料,重点关注涉及公司治理、应收账款收回和计提、客户管理、合同履约、合
规风险及信息披露合法性等方面内容。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结合现场调研、电话及邮件问询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
重大决策、合规管理和法律风险防控情况。本人在审议相关议案时,特别关注了
各项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并就合同条款、监管风险和合规管理等
问题提出了相关意见。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管理层在履职期间积极配合,本人能够及时获得涉及法律风险及合规事项的各类资料。每次会议前,公司均提前将相关法律、合规材料传达至本人,如在资料中涉及疑点问题,公司均及时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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