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2-05
证券代码:688188 证券简称:柏楚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16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电
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93 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500.00 万股,每股
面值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 68.58 元,募集资金总额 1,714,5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 102,812,924.52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611,687,075.48元,其中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以下简称“超募资金”)总额为 776,320,075.48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A15319 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2、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2 月 22 日出具《关于同意上海柏楚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2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3,665,441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66.68 元
/股,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77,499,805.8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9,104,622.65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58,395,183.23 元。上述募集资金
于 2022 年 4 月 8 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 ZA10858号)。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了《上海柏楚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并结项暨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受外部需求变化的影响,结合公司现阶段战略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变更现有募投项目“智能切割头扩产项目”和“智能焊接机器人及控制系统产业化项目”的投资规模并结项,将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到“新建研发中心二期项目”、“智能产线机器人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和“锂电焊接智能解决方案及产业化项目”中,并相应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超高精密驱控一体研发项目”基本达到技术研发目标,本次对该募投项目结项。另外,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后剩余的募集资金进行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事项已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上述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存储、管理本次募集资金,不得用作其他用途。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监管协议等具体事宜。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主体 募投项目名称 开户行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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