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88187(A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 股) 公告编号:2025-019
证券代码: 3898(H 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 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中期利润
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进一步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和资金需求计划等,公司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
一、授权内容
1.中期利润分配的金额上限
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不超过 2025 年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中期利润分配的授权期限
自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
3.中期分红的授权安排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下处理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一切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决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
二、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1.关于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事项中涉及的任何未来计划等前瞻性的陈述及预期,均系公司根据现阶段情况而制定的安排,该等陈述及预期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任何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5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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