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负责时代电气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的持 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
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
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与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
2 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通过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式 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期回访、
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现场办公及走访等方式,对公
司开展了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项 2024 年度,公司在持续督导期间
4 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荐机构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
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日起五个工 2024 年度,公司及相关当事人
5 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 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违法违
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 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况,保荐机构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持续督导期间,保荐机构已督导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 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6 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序号 工作内容 完成持续督导情况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括 保荐机构已督促公司依照相关
7 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并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不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内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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