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证券代码:688186 证券简称:广大特材 公告编号:2025-038
转债代码:118023 转债简称:广大转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
释第 18 号》(财会[2024]24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8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
策,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 年 12 月 6 日,财政部发布了解释第 18 号,其中“关于不属于单项履
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明确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金的会计处理,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或有事项》规定,在确认预计负债的同时,将相关金额计入营业成本,并根据流动性列示预计负债。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关
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
3、会计政策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解释第 18 号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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