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2
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科创板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张家港广大特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国先生。上年末合伙人数量为 241 人,执业注册会计师 2,3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执业注册会计师 904 人。根据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状况等,其具备相关审计资格,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天健审计小组的组成人员完全具备实施本次审计工作的专业知识和从业资格,能够胜
任本次审计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4 日,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3 月 6 日,审计委员会以现场沟通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
的注册会计师及财务负责人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对天健出具的审计计划安排进行监督。
(三)2025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以线上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恪尽职守,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加强与公
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履行监督、核查职能,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保证董事会客观、公正及独立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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