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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5-19 17:30:17 股吧网页版
ST帕瓦: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5-2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程磊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程磊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及子公司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程磊,男,198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南大学博士。2013年5月至2015年5月,任湖南海纳新材料有限公司技术和生产部副部长;2015年7月至2015年12月,任厦门首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深工程师;2015年12月至今,任公司研究院院长;2017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11月至今,任帕瓦(兰溪)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2023年11至2024年4月,任帕瓦(长沙)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程磊先生通过富诚海富通帕瓦股份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资管计划”)参与了公司IPO战略配售,程磊先生持有资管计划8.62%的份额。程磊先生辞职后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和专利情况

程磊先生在任职期间参与了公司的研发工作,作为发明人之一申请的专利均为职务成果,相关研究的知识产权所有权(无论是否已获授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专利权属的完整性。

(三)保密及竞业限制情况

公司与程磊先生签署有《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其任职期间及辞职后的保密义务、竞业限制义务进行了约定。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未发现程磊先生存在违反上述相关协议的情形。

二、核心技术人员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队伍的培养与建设,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整的研发体系、完善的团队架构,并构建了良好的人才梯队,不存在对特定核心技术人员的单一依赖。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研发人员数量为87人,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为22.83%。本次调整后具体情况如下:

期间 核心技术人员

本次变动前 张宝、程磊、邓鹏、赵义

本次变动后 张宝、邓鹏、赵义

本次调整后,程磊先生承诺遵守与公司签署的保密和竞业限制相关协议的约定。目前,公司各项研发项目有序推进、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此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现有在研项目的进展产生实质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研发实力、核心竞争力、持续经营能力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研发投入与平台建设,已构建了一支人才结构合理、
专业学科交叉的高技术研发团队,并紧跟行业技术发展趋势,积极扩大研发人员的引进与后备力量的培养,不断提升研发实力与创新能力。同时,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通过专利申请等措施切实保护创新成果。目前,公司研发团队结构完整、人员充足,现有研发力量能够有效支持公司未来围绕主营业务所涉及的核心技术及创新产品的持续研发工作。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核心技术人员的离职未对公司的日常经营、核心竞争力与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李欢 高陈玲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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