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帕瓦股份”或“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帕瓦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1637 号文《关于同意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9.455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1.8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742,885,617.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47,755,573.23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595,130,043.9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22〕48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2024 年,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3,798.49 万元,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
续费的净额 1,863.40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专户余
额为人民币 17,170.48 万元。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159,513.00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64,105.57
减:2024 年度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 18,458.36
2024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572.00
2024 年度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2,000.00
2024 年度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0,768.13
加:2024 年度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1,863.4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32,170.48
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 0.00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7,170.48
注:合计数与各部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存在的差异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自 2022 年 9 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统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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