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证券代码:688184 证券简称:帕瓦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1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杨峰、杨迪航、邓超、凌敏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张宝、杨峰回避表决。同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监事邓鹏、郑炎回避表决,因 2 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只剩余 1名非关联监事,故将《关于 2025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 2025 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1)内部董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二)独立董事
实行津贴制,10 万元/年(税前),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按月度发
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包原则上由公司净利润情况决定,薪酬采取年薪制,包括固定工资、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固定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 70%,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工资部分占基本年薪的 30%,以其签订的年度绩效合约为基础,充分体现与业绩贡献挂钩,年终一次性发放。
(四)监事
(1)内部监事:根据其在公司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内部薪酬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领取津贴;
(2)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届次、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金额;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对适用期限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月份的津贴差额进行补发。
特此公告。
浙江帕瓦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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