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28
证券代码:688183 证券简称:生益电子 公告编号:2025-031
生益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0.25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3 2025/6/4 2025/6/4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年5月12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本次差异化分红方案
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 2024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之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这一基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股份计算基数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831,821,175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 15,518,757 股后的股份数为 816,302,418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407.5605 万元(含税)。
(2)本次差异化分红具体除权除息计算公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
根据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不进行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因此公司流通股份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816,302,418×0.25)÷831,821,175≈0.2453 元/股
则公司本次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2453)÷(1+0)=前收盘价格-0.2453 元/股。
三、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5/6/3 2025/6/4 2025/6/4
四、 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 自行发放对象
本公司股东广东生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国弘投资有限公司、新余腾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新余超益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发放。
3. 扣税说明
(1)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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