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基本情况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是一家在北京市注册的
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为北京八亿时空液晶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限公
司”),系于 2004 年 7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由北京八亿时空科技有限公
司、杨槐、杨荣青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为 200 万元。2010 年 7 月 18 日在该公司基础
上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30476502352X0,注册地:北京市房山
区燕山东流水路 20 号院 4 号楼 1 至 5 层 101。本公司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已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019 年 12 月 5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696 号)核准,由主承销商首创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4,118,254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3.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1,060,720,810.92 元。发行后本公司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6,473,014.00 元,每股面值 1 元,折股份总数 96,473,014 股。
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2 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
已于 2023 年 6 月 9 日完成 2022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合计转增 3,800.8532 万股,并于 2023
年 6 月 9 日上市流通,转增股份后公司的总股本将由 9,647.3014 万股变更为 13,448.1546
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9,647.3014 万元变更为 13,448.1546 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 20 号院 4 号楼 1 至 5 层 101
总部地址:北京市房山区燕山东流水路 20 号院 4 号楼 1 至 5 层 101
主要经营活动:研发、生产、销售显示用液晶材料、有机发光材料、聚酰亚胺材料;化
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药品生产及销售;投资管理、项目投资、投资咨询;新兴能源技术
研发;半导体材料、聚合物功能材料的研发、制造、销售等。
本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附注业经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
批准。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有关规定(统称:
“企业会计准则”)编制。此外,本公司还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 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
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本公司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特点,确定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研发费用资本化条
件以及收入确认政策,具体会计政策见附注三、15、附注三、19、附注三、20 和附注三、
26。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
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等有关
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期间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营业周期
本公司的营业周期为 12 个月。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
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美元、日元、港币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
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项 目 重要性标准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金额大于 500 万元
账龄超过 1 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单项预付金额占上年度资产总额 0.5%以上
重要的在建工程项目 单项在建工程金额占上年度资产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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