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6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致同所在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致同所成立于 1981 年,注册地址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
场五层,首席合伙人李惠琦。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
截至 2024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39 名,注册会计
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致同所2023
年度业务收入 27.0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2.0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02 亿
元。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57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 3.55 亿元;2023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63 家,
审计收费 3,529.17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3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
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
安排,致同所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致同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致同所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致同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
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在致同所就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致同所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3、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现场与
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致同所在审计过程中公允、客观进行了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效,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
准确、真实、完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北京八亿时空液晶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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