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V116的研发是产学研多方合作的成果,不能简单归为某一家单位的研究,具体分工是: - 基础科研与早期发现:由中国科学院上海药物研究所、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等科研机构主导,包括这次针对尼帕病毒的动物实验,正是武汉病毒研究所团队独立完成的后续研究。- 临床转化与商业化:君实生物作为合作企业,主要负责推进VV116的临床试验、药品生产和商业化落地,是该药物的核心开发和运营方。 简单来说,科研机构负责“从0到1”的基础突破,君实生物负责“从1到N”的产业化落地,所以你看到的“君实生物研究”和“武汉病毒研究所发现”的说法,其实是同一项目中不同阶段、不同主体的分工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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