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9-23
证券代码:688180 证券简称:君实生物 公告编号:临 2025-053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及建议向一名董事兼主要股东授予 A 股股票期权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了《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文件。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 日至 2025 年 9 月 13 日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 10 天,公司员工可向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关于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务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含子公司)担任的职务等。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君实生物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 年 9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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