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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2-10 17:28:34 股吧网页版
阿拉丁: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2月)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11


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阿拉丁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原则;

(四)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应视同公司行为。如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应在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再由子公司执行。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五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主体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

(一)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 对外投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三) 转让或受让研发项目;

(四) 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五) 提供担保(含对子公司担保);

(六) 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 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 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 债权、债务重组;

(十) 提供财务资助;

(十一) 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引致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十二)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交易。

关联关系主要是指在财务和经营决策中有能力对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方式或途径,主要包括关联人与公司之间存在的股权关系、人事关系、管理关系及商业利益关系。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六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本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

(五)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主要负责人;

(七)由本款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前述关联自然人(独立董事除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除外;

(八)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九)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七条 在交易发生之日前12个月内,或相关交易协议生效或安排实施后12个月内,具有本制度第四条所列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公司的关联方。

第八条 公司的关联董事包括下列董事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在交易对方任职,或者在能够直接或者间接控制该交易对方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该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任职;

(四)为与本款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五)为与本款第(一)项和第(二)项所列法人或者组织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六)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的其独立商业判断可能受到影响的董事。

第九条 公司的关联股东包括下列股东或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股东:

(一)为交易对方;

(二)为交易对方的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人;

(三)被交易对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

(四)与交易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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