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30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 1982 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 年 9 月 18 日,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 5-1001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 5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34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68 人。公证天业 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30,857.26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26,545.80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16,251.64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 81 家,审计收费
总额 8,151.63 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 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4 年 6 月 7 日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公证天业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4 月 2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公证天业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2025 年 3 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公证天业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对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范围、特别风险及其他重大事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财
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了审查、监督的作用,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有效监督了公司的审计工作,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证天业在执行公司2024 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
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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