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7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5-015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要求公司履行反担保责任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情况概述
(一)提供担保审批情况
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万德斯”)为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参股公司,公司持有曹妃甸万德斯 16%的股权。为进一步满足业务经营的资金需求,曹妃甸万德斯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以下简称“汇丰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并由曹妃甸万德斯控股股东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江环保”)为上述贷款中的 1.6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为了保障项目推进及主合同项下 1.6 亿元债务本息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得到按时足额偿还,公司与东江环保经协商一致,公司以持有曹妃甸万德斯的股权比例为限,向东江环保提供因其承担1.6 亿元债务的 16%部分所对应的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等对应的担保责任的质押反担保,质押反担保标的为公司持有曹妃甸万德斯的 16%股权。
公司于2022年1月1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贷款提供反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
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
(二)收到要求履行反担保责任的通知
曹妃甸万德斯共计提取贷款 14,689.03 万元,已归还贷款 3,653.94 万元,贷款
本金余额 11,035.09 万元,鉴于危废行业持续维持激烈竞争态势,曹妃甸万德斯投产后废物废料收运情况不达预期,处置价格持续下降,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困难,无法按期偿还汇丰银行相关款项。东江环保已向汇丰银行履行担保代偿责任人民币
11,109.77 万元(其中贷款本金 11,035.09 万元、利息 74.68 万元)。
近日,公司收到东江环保电子函件,东江环保要求公司根据双方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于公司收到函件 10 日内向其支付 17,775,639.02 元,承担反担保责任。
二、债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万德斯(唐山曹妃甸)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06-08
注册地点:曹妃甸区中小企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宋亮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东江环保 80.00%
2 万德斯 16.00%
3 观拓科技(河北)有限公司 4.00%
合计 100.0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5 年 3 月 31 日
/2024 年度(经过审计) /2025 年 1-3 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9,807.33 29,005.87
负债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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