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78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059.2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 ZA15998 号)。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公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 1,896.89 1,896.89
2 新药研发项目 113,515.06 113,515.06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613.71 37,613.71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5 超募资金 不适用 31,072.76
合计 173,025.66 204,098.42
注:公司于 2024 年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投资内容及投资金额,该募投项目投资额由 120,583.01 万元调减至 97,880.91 万元;调整“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投资金额,将该募投项目投资额由 53,387.00 万元调减至1,896.89 万元;调整“营销网络建设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并延长实施期限,将该募投项目投资额由 13,016.45 万元调增至 37,613.71 万元,上述“新药研发项目”“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中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调减且未确定资金用途,将继续按照募集资金相关法规和规定及《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储管理,视情况而定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在确定新的用途之前不会用于其他用途支出。公司于 2025年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确定“新药研发项目”中部分尚未确定用途的资金,根据研发规划,在“新药研发项目”中增加子项目“APL-2302”、“临床前研究项目”。
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及具体操作流程
(一)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但在募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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