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30
证券代码:688176 证券简称:亚虹医药 公告编号:2025-041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
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下同)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9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 22.98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2,780.00 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8,059.22 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计师报字[2021]第 ZA15998 号)。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储管理,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
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2021 年 12 月,公司及保荐人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已分别与公司、保荐人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合称“《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投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2)、《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药品、医疗器械及配套用乳膏生产项目 1,896.89 1,896.89
2 新药研发项目 113,515.06 113,515.06
3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37,613.71 37,613.71
4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5 超募资金 不适用 31,072.76
合计 173,025.66 204,098.42
注:公司于 2024 年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调整“新药研发项目”子项目投资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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