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出具 2024 年度(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间”)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概述
1、保荐人制定了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明确了现场检查的工作要求。
2、保荐人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该协议已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3、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通过与公司的日常沟通、现场回访等方式开展
持续督导工作,并于 2025 年 1 月 8 日、2025 年 4 月 14 日至 2025 年 4 月 16 日、
2025 年 5 月 12 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4、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根据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具体内容包括:
(1)查阅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等公司治理制度、三会会议材料;
(2)查阅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内部审计等内部控制制度,查阅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文件;
(3)查阅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明细及相关内部审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会计师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关于 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4)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相关制度、募集资金使用信息披露文件和决策程序文件、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会计师出具的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5)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
(6)对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公开信息查询;
(7)查询公司公告的各项承诺并核查承诺履行情况;
(8)通过公开网络检索、舆情监控等方式关注与发行人相关的媒体报道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基于前述保荐人开展的持续督导工作,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本督导期内,(1)公司决定终止 APL-1202 与化疗灌注联合使用治疗化疗灌注复发的中高危非肌层浸润性膀胱癌终止该适应症的开发;(2)公司APL-1202、APL-1702、APL-1501 等研发项目实际进度晚于招股书披露的进度;(3)公司募投项目存在终止、变更、延期等事项;(4)公司 2024 年度的净利润为负,尚未实现盈利;除前述情况外,公司业务经营等方面未发生其他重大不利变化,预计不存在重大风险。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如下:
(一)尚未盈利的风险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406.34 万元,归属于母
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895.48 万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弥补亏损为-142,861.52 万元。公司在报告期内尚未盈利且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主要原因是公司自设立以来即从事药物研发活动,该类项目研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公司持续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研发及商业化,在销售收入尚不能覆盖成本及费用的情形下,上市后未盈利状态预计持续存在且累计未弥补亏损可能短期内继续扩大,公司未来一定期间无法盈
利或无法进行利润分配,对股东的投资收益造成一定程度的不利影响。报告期内,公司持续专注于泌尿生殖系统肿瘤及女性健康领域的研发,各项新药研发项目持续推进,优秀人才不断加入,现金流情况良好,核心团队稳定。
(二)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2024 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8,406.3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0,895.48 万元。公司 2024 年度仍处于亏损状态,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同比减少5.38%,主要系公司在报告期内积极采取控制成本费用、将资源集中于优势项目、提高研发效率等措施,以实现降本增效。
(三)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升级及产品迭代风险
创新药的开发受到快速及重大的技术变革的影响。公司面临来自全球主要医药公司及生物科技公司的竞争,部分竞争对手有可能开发出在疗效和安全性方面显著优于现有上市药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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