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19
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亚虹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以关注和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为宗旨,在 2024 年度诚信、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规范运作、高质量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现就本人 2024 年度工作情况向全体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会人数三分
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炳辉,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2007 年至 2011 年,任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 年至2015 年,任北京水木源华电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2015 年至 2017年,任北京东方惠尔图像技术有限公司总会计师;2017 年至 2018 年,任北京中科科仪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2019 年至今,任北京连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18 年 7 月至 2024 年 7 月,任成都康华生物制
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至今,任苏州泽璟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至今,任杭州泰格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20 年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在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担任委员。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法》要求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1 次董事会和 3 次股东大会,本人不存在缺席、连
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的情况。
为忠实勤勉履职,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召开前均认真阅读会议材料,根据议案内容,结合本人财务和工作经验,向董秘、财务负责人询问、交流情况。在日常和会议材料审阅期间积极履职,主动向公司管理层、证券事务代表了解掌握公司财务、经营情况和产品研发进度等相关情况。
2024 年度,本着独立、客观、审慎原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对各项议案行使表决权,并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2024 年度本人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会情况
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大
加董事会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会的次数
次数
张炳辉 11 11 0 0 否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召集人)。本人在 2024 年度认真履职,出席了 6 次审计委员会、3 次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未有缺席、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各次委员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年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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