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10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凌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规规
定,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对高凌信息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
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章洁、漆传金
(三)现场检查时间
2025 年 4 月 28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保荐代表人漆传金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独立性、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公司经营状况以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2、查阅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等文件;
3、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召开的历次三会文件;
4、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5、查阅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等情况。二、本次现场检查的具体事项及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状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最新的公司章程,核查了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意见等资料,并查阅了公司相关内控制度。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责任,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的支持文件。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高凌信息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充分的披露了信息,信息披露内容与实际情况一致。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查阅了公司其他应收应付款明细并与高管人员、财务人员进行沟通。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都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对账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明细账和大额募集资金支出的银行回单等原始凭证,查阅了以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理财协议,查阅了公司与募集资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资料,与公司高管人员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进行沟通。
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于 2024 年 9 月 6 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23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议案》,调整了“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应用升级项目”的部分实施内容、投资规模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后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 调整后
募投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 本次调整前投 延期后达到预定可 本次调整后投
使用状态的日期 资总额 使用状态的日期 资总额
生态环境监测及数据 2024 年 12 月 13,000 2027 年 12 月 8,080
应用升级项目
公司为更好适应募投项目实施的需要,于 2024 年 9 月……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