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3-31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夏建波,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凌信息”)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夏建波,男,出生于 1965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毕业于武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分别自 2004 年、2012 年、2017 年开始任珠海中信华安顾问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原阳县华安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监事、珠海正汉置业有限公司董事;2005 年至 2021 年 8 月,任珠海
正和通泰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人;2013 年 9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原
阳县中安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3 年 11 月至 2024 年 9 月,任太川股份独
立董事;2020 年 12 月至今,任高凌信息独立董事;2021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
腾晖信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1 月至今,任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3 年 8 月至今,任纳睿雷达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中能够保持独立,并做出客观、专业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和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全部亲自出席(其
中现场出席 8 次,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3 次),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要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案资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本人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2024 年度,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审计委员会 4 4
提名委员会 1 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 2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 4 月,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制定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本人主持。本人秉承勤勉尽责的工作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上对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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