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08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事项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的自查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希荻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诚芯微”)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2025 年12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诚芯微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同步调整收购方案,以现金方式收购诚芯微100%股份。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及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公司根据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对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2025年4月1日)
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3、交易对方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4、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员;
5、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6、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7、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 18 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等文件,自查期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
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名称 身份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股) (股) 日结余股数(股)
吴昊晟 希荻微投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7,600 7,600 0
关经理 2025 年 12 月 4 日
希荻微法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梁健薷 务高级经 2025 年 12 月 3 日 15,000 15,000 0
理
希荻微董
范俊 事、副总经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0 3,000,000 10,049,225
理、希荻微 2025 年 11 月 28 日
董事李程
名称 身份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股) (股) 日结余股数(股)
锦之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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