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1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及撤回
申请文件相关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之核查意见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希荻微”)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诚芯微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同步调整收购方案,以现金方式收购诚芯微100%股份。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终止对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审核的决定》(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4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对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审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股票交易自查期间为自上市公司就本次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2025年4月1日)起至披露终止本次重组事项之日止(2025年12月31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包括:
(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三)交易对方及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标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员;
(五)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六)其他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
(七)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年满18岁的成年子女。
三、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股票的情况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等文件,自查期
间内上述纳入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的自然人及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如下:
(一)相关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本次自查期间内,相关自然人在二级市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情况如下:
名称 身份 交易期间 累计买入股数 累计卖出股数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股) (股) 结余股数(股)
吴昊晟 希荻微投关 2025 年 5 月 23 日至 7,600 7,600 0
经理 2025 年 12 月 4 日
梁健薷 希荻微法务 2025 年 9 月 16 日至 15,000 15,000 0
高级经理 2025 年 12 月 3 日
希荻微董
事、副总经 2025 年 9 月 15 日至
范俊 理、希荻微 2025 年 11 月 28 日 0 3,000,000 10,049,225
董事李程锦
之配偶
曾任希荻微
财务总监 2025 年 8 月 12 日至
曾健文 (已于 2025 年 9 月 4 日 37,500 37,500 0
2025 年 6
月离职)
注 1:吴昊晟、梁健薷、曾健文在自查期间股票交易系为实施其参与的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所致。
注 2:范俊作为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上市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披露《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64),范俊对公司前景持续看好,为满足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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