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01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6-002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5 年 12 月 31 日,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购买资产方案的议案》及其它相关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撤回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深圳市诚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芯微”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申请撤回相关申请文件,同步调整收购方案,以现金方式收购诚芯微 100%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原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诚芯微 10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组上市。
二、原筹划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的主要历程
在本次重组相关工作的开展中,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进场开展了审计、评估、法律核查等相关工作,组织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重组报告书及其他相关公告中对相关风险进行了充分提示。本次重组主要进程如下:
1、根据上交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证券自 2024 年 11 月 5 日开
市起开始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5 日和 2024 年 11 月 12 日在
上交所网站发布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24-083)、《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并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5)。
2、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有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8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同时披露了《关于披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预案的一般风险提示暨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90),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开市起复牌。
3、2024 年 12 月 18 日、2025 年 1 月 17 日、2025 年 2 月 25 日和 2025 年 3
月 18 日,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93、2025-002、2025-008、2025-016)。
4、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与本次重组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5、2025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
重组相关的议案,并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希荻微电
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通知》(上证科审
(并购重组)〔2025〕1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发布的
相关公告。
6、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5〕1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7、2025 年 6 月 14 日,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审核问询函》,并披
露《关于延期回复〈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202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的议案》,本次方案调整不构成重大方案调整。公司对《审核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进行了回复并于
2025 年 7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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