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5-08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39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7 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订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拟订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拟订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3. 2024 年 3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4. 2024 年 3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克美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5. 2024 年 3 月 8 日至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
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 年 3 月 21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29)。
6.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30)。
7. 2024 年 3 月 2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和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和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
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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