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25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 TAOHAI(陶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 8 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为 8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公司章程》以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针对 2024 年度工作内容,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四) 审议通过《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并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五) 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并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
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六)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独立董事徐克美、黄澄清、王一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3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评估意见》。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