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688173 证券简称:希荻微 公告编号:2025-026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方式召
开,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家毅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投资方案、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监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的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公司监事会针对 2024 年度工作内容,形成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相关决策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7)。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面、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报告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全体监事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本报告所载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外部行业环境、公司经营现状以及资金需求情况,同时兼顾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而制定的,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监事会一致同意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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