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1-27
证券代码:688172 证券简称:燕东微 公告编号:2026-005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及《关于审议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议案》等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即 2025 年 6 月 30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
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34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股票的行为。其 34 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未知悉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系基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二级市场的自行判断及个人资金安排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严格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工作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激励计划的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行为或者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特此公告。
北京燕东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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